为建立全生命周期科技创新服务机制,重点支持企业提升创新平台建设、丰富创新资源供给、加强企业主体培育、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通过现场走访、企业座谈等形式多方面调研,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以推动龙岩高新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支持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建设
当年度通过省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奖励150万元;通过国家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奖励300万元。
(二)支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当年度通过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奖励70万元。
(三)支持产学研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对各高校院所在区内建设(或与区内企业合作建设)的产学研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为省级及以上产学研平台的,奖励20万元。
(四)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当年度被确认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五)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发展
当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六)支持特色载体科技企业项目孵化
鼓励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入驻孵化载体,对入驻龙岩高新区孵化器(含高校研究院)、众创空间的孵化企业,支持载体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导师辅导、科技咨询、项目申报、金融、法律等各类服务以及创新创业赛事培训、高新技术企业培训、技术交易合同登记培训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培训。
(七)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次申报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20万元;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新申报和其他类型企业申报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15万元。
(八)支持企业参评科学技术奖
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市财政实际奖补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九)加强创新积分优质企业科技金融服务
对龙岩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系统中创新积分排名先进企业给予支持,支持相关服务机构开展创新积分科技金融服务和科技创新服务活动。
(十)鼓励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
对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福建省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参加创新创业大赛龙岩市级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2万元、1万元。企业当年度同一项目同时获得省级和市级奖励的,区级配套奖励标准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以市科技局发布的正式文件名单为准)。
三、政策有效期
该政策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共3年),
四、政策如何申报及兑现
该政策均为免申即享政策,企业在获得相关资质、荣誉后,管委会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上级资金奖励文件或认定文件给予兑现相关政策。
五、政策奖补资金构成
该政策奖补资金为上级奖补资金、区级配套奖补资金、区级叠加奖补资金总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该政策措施与2024年9月23日之前其他区级政策文件有不一致的,按该政策执行。
(二)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或被认定为涉黑涉恶相关单位,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予享受该政策。
(三)该政策具体解释工作由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发展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