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定不移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力争全市及各县(市、区)一季度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年预期目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以实际工作成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我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的若干措施共有八个方面32条政策措施,具体条款如下:
(一)推动重点产业企业提质增效。
(二)全力抓项目稳投资。
(三)提振和扩大消费。
(四)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
(五)推动外贸外资稳增长。
(六)加强金融政策支持。
(七)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八)工作要求。
三、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以上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本政策措施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措施的解释由条款相关行业部门负责,联系电话:0597-299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