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0302-2300-2026-00001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管委会 文 号 龙高新管〔2026〕12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6-15
标 题: 关于印发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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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办、部),中心,企业:

  为做好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闽科高函〔2026〕175)要求,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完成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锚定阶段时限,明晰攻坚目标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全区2026年新增应届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200个以上。6月13日前,完成20%岗位开发并发布;6月28日前,完成40%岗位开发并发布;7月13日前,完成全部岗位开发并发布,同时完成60%岗位落实任务指标;8月13日前,完成80%岗位落实任务指标;8月28日前,完成全部落实任务指标。

  二、压实部门职责,严守工作规范

  各部门要根据任务要求,细化工作安排,6月13日、6月28日、7月13日、8月13日、8月28日报送《科技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情况表》和《科研助理信息导入表》。科技发展局做好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综合办公室每月对落实进度进行监督。

  三、聚焦五项举措,拓宽引才路径

  (一)依托科创平台,深挖岗位存量

  鼓励国家、省、市、区在研科技计划项目(含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加计扣除)的承担单位,结合项目和经费情况设置科研工程助理、技术助理、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岗位。引导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跨境电商生态圈等创新创业平台依托单位根据需要积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

  牵头部门:科技发展局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商务局、企业服务中心

  (二)落地惠企补贴,拓宽招录渠道

  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对成功应聘为科研助理岗位且满一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2400元。依托现有各类惠企政策,督促获得财政资金奖补的各类创新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市属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等,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增设科研助理岗位,充分利用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空缺的岗位,尽可能吸纳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牵头部门:科技发展局

  责任部门:财政金融局、建设与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企业服务中心

  (三)精准走访摸排,做实就业服务

  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工作,持续深化企业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与就业配套服务,主动靠前对接辖区内各类科技型企业,对照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目标与任务要求,开展常态化走访摸排,全面梳理企业用工缺口,指导企业规范完善岗位招聘内容,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合规发布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常态化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校企对接会、线上双选会、岗位推介会等各类招聘就业服务活动,精准搭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的沟通对接平台。

  牵头部门:企业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科技发展局、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商务局

  (四)细化台账填报,严把数据关口

  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科研助理相关信息统计,包括岗位发布及落实的数量、单位信息、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毕业院校等信息。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招收人员信息的台账,并配合上级部门及时做好数据统计填报工作,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

  牵头部门:科技发展局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商务局、企业服务中心

  (五)赋能创新创业,扩容就业载体

  持续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大学科技园、孵化器、众创空间、跨境电商生态圈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促进各创业载体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创业。加强招商引资,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区内落地转化,积极对接企业(项目)用工招聘,鼓励企业扩大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比例,加强技能人员培训,进一步解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

  牵头部门:科技发展局

  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商务局、企业服务中心

  三、健全保障机制,夯实落地根

  (一)强化统筹引领,高位统筹推进

  实行主要领导总责、分管领导主抓、责任单位具体落实三级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统筹解决全区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主抓各项工作安排,协调、有序推进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各项工作;各责任部门对照任务、时限,细化工作安排,将工作落实到岗到人。

  (二)细化协同分工,凝聚联动合力

  实行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各企业、载体、平台做到应设尽设,区直相关部门按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推动跟进,汇总报送企业、载体、平台科研助理岗位开发需求信息(统一报送至科技发展局),科技发展局汇总后,由企业服务中心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科技发展局及时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招收人员信息统计汇总和报送(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2)。

  (三)落实经费补贴,筑牢政策支撑

  强化科研助理经费支持,对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满12个月的,给予科研助理个人一次性生活补助2400元。所需补助经费从科技经费预算等渠道列支。

  附件:1. 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工作落实安排表

      2. 2026年科技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情况表

      3. 科研助理信息导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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