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新区(经开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6 08:15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总结龙岩高新区(经开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综合办公室联系。

地址:龙岩市新罗龙腾南路16号

邮编:364000

电话:0597-2326371

传真:0597-231269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省工作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增设“高新事高兴办”专栏,添加项目申报、金融服务等9大模块,拓展便民利企服务渠道提高群众知晓度提升营商软环境建设水平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刊发文章380篇(条)。积极采写重要稿件,在市级以上各级媒体平台共刊播各类报道489篇(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我区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入库各项工作。加强信息档案移交管理,严格按照文件归档规定,每季度定期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档案馆和图书馆,做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一致。

(四)平台建设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是门户网站和“龙岩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加强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积极做好门户网站维护和安全保密管理,开展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等工作,及时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敏感字眼、涉密信息等问题。

)监督保障方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程序,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建设要求各部门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存在一些问题部分部门对文件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争取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同时力争在文件印发之前配套高质量的政策解读,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六、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4我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