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招聘(引才)补助
日期:2024-06-27 09:15 字号:

   
涉企政策名称 条件 程序 所需材料 咨询电话
外出招聘(引才)补助 我市有用工需求的各类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企业参加当地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赴外地招聘引才活动的,赴省外的给予5000元、赴市外省内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助。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我市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赴省外参加招聘引才活动,每组织1家企业给予1000元补助;组织我市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赴市外省内其他地区参加招聘引才活动,每组织1家企业给予500元补助。参加企业不重复享受招聘引才补助。

1.企业参加由当地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赴外地招聘引才活动,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龙岩市企业赴外地招聘(引才)申请表,经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同意的才给予补助。其他申报材料应于外出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提交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收取申报材料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要求且审核无误的,在龙岩市人力资源超市网站上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外出招聘(引才)补助,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其中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引才)申请表应在外出活动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经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同意的才给予补助。其他申报材料应于外出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提交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收取申报材料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要求且审核无误的,在龙岩市人力资源超市网站上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1.参加当地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赴外地招聘的企业需提交:(1)龙岩市企业赴外地招聘(引才)申请表;(2)龙岩市企业赴外地招聘(引才)补助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参加招聘引才活动的现场照片(需体现活动主题、招聘展位、参会人员等信息,加盖公章)。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引才需提交:(1)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引才)申请表;(2)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引才)补助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赴外地招聘引才的企业名单和岗位需求(加盖公章);(6)参加招聘引才活动的现场照片(需体现活动主题、每家企业招聘展位、参会人员等信息,加盖公章)。

市级咨询电话:0597-3298286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96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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