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企政策名称 | 条件 | 程序 | 所需材料 | 咨询电话 |
| 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 | 1.项目主体应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的企业独立法人,纳税关系在龙岩市,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人代表未涉黑涉恶、项目实施期内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2.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核准或备案且已开工建设,并已列入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名单和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3.申报项目建设期内购置的生产性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应达500万元及以上,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生产性设备实际投资额按照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购置设备开具的不含税发票金额计算。 4.工业龙头企业须是列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5.单个项目在已享受省级设备投资补助的基础上,仅能再申报一次设备投资补助,原则上应在项目完成建设后提出申请。 |
(一)市级惠企系统申报
县级工信、财政部门根据申报通知截止日期,加强与属地惠企政策兑现窗口的对接协调,统筹安排好本辖区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收件时限和部门初审时间,通知、指导企业开展政策申报,认真做好初审上报各项工作。县级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收件汇总受理后,转交给县级工信部门初审并将初审推荐意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一式两份)上报市工信局。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若暂未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由经发局牵头组织企业申报,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经初审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一式两份)将初审意见上报市工信局。 (二)省级惠企系统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纸质材料经县级工信部门审核把关后,于申报日期截止日之前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进行网络申报,上传的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县级工信部门须通过省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进行时间配置,材料审核后提交市级工信部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省厅惠企系统网站“项目申报入口”登录界面下载。 |
1.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
2.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申请报告; 3.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补助申请表; 4.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告; 7.企业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下载,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概况”即可); 8.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投资统计证明材料; 9.需环评及安全评价的项目请提供环评报告及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审批或验收意见)复印件; 10.《项目设备清单一览表》及发票复印件. |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咨询电话:2960158 |